“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文爱华看来,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但文爱华认为,传统金融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好普惠金融发展的矛盾:一方面普惠金融是以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强调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重视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普惠金融属于金融范畴,既不是慈善金融也不是扶贫金融,应遵循金融资源稀缺性条件下的市场化商业化配置规律,按照金融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实现金融资源供求双方的有效配对。
“若普惠金融业务收益无法覆盖风险成本,那么部分金融机构将缺乏主动配置更多的金融资源来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动力,也难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虽感普惠金融当下的困境,但文爱华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出台,给普惠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并且,当前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已在重塑金融业所倚赖的信用基础,作为基于科技要素驱动的创新,金融科技可以降低金融业务的风险成本、经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拓展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对普惠金融领域提供了颠覆性动能,为从根本上解决普惠金融基本矛盾提供了可能。
对此,文爱华建议:加快数据立法工作。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必须进一步对数据权属问题予以明确,包括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数据共享权、数据知情权、数据更正权;加强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对如何处理好个人隐私与国家社会安全的关系、个人隐私与公民知情权的关系、个人隐私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等予以明确。
同时,优化金融监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一些限制,设置一定容忍度,鼓励银行大力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优化征信环境;完善征信系统建设,逐步接入企业的工商、司法、税务、行政、环保、质监等业务数据。
此外,提升金融科技水平。从国家层面加强金融科技建设,金融科技事关国家金融竞争力,必须从国家层面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研究,并对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进行技术输出;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在统一的规则下有序开放共享数据资源,加快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数据开放,推动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的交易与共享,避免形成“数据孤岛”。
并且,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服务普罗大众。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的金融科技能力,助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到智慧政务、互联网+监管、新型智慧城市等“数字中国”建设的各个领域,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以银行专业金融理念和风控手段工具,与互联网企业的科技力量、海量交易数据进行对接,共同搭建互联网消费场景,打造风险可控、符合监管要求的互联网金融;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搭建平台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效管理风险,以新金融助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通过平台建设,尽可能地触达更多客户,根植普罗大众,尤其要服务好传统银行业务难以覆盖的客户,比如乡村金融等领域;推进平台整合。银行应该运用大平台、大生态的思维,尽可能融合更多的服务方加入,构建能满足用户完整、连续需求的综合生态。
最后,创新产品服务,赋能小微企业。以金融科技降低风险成本,创新信贷产品;以金融科技降低经营成本,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服务;以金融科技搭建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功能齐全的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