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统一管”“案统一办”长沙市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06月01日20:08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人民网长沙6月1日电 (刘宾)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今年5月28日印发的《长沙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6月1日起,长沙市除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以外,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长沙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智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时说,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实现了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旨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障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2018 年以来,长沙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和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占全省各地州市案件总数的33%,其中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年均办案1000余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对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有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长沙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包括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其中改革措施部分,分为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等6个方面共15点。

“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是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即‘县级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张智介绍说,现行行政复议体制确定了“块块管辖为主,条条管辖为辅”的选择管辖模式,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这种条块结合的体制导致行政复议职责分散、案件分布不均衡,人民群众“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情况时有发生。且不同的复议机关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亦存在同案不同判等问题。

改革后,此类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这既统一了案件裁判标准,也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避免了改革前出现的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以及复议机关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通过实行行政复议办案场所、人员管理、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构建科学通畅、便民利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等措施,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6月1日起,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立案大厅(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A座409室)以及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D09行政复议申请窗口,已正式面向市民群众提供服务。

(责编:李淑静、彭应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