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以“檢察藍”守護“生態綠” 助力河湖治理成效明顯
站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姜畬鎮泉塘子村河岸線灘地邊,藍天白雲下,碧綠的漣水河水緩緩流淌,一片旖旎風光,廢棄板房、遺棄的地磅以及垃圾早已不見蹤影......近期,在對姜畬鎮河道灘地堆放廢棄物檢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回訪時,檢察官看到漣水河生態環境顯著改善,河道變得更整潔,河水變得更綠,感到非常欣慰。
自“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構建后,雨湖區檢察院立案辦理河湖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7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佔用的河道15公裡,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積20余畝,督促回收和清理固體廢物100多噸,讓河更暢、水更清、岸更綠、景更美。
構建“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打造河湖治理新模式
“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出台以來,雨湖區檢察院積極響應,以檢察長為領導核心,明確專項專人負責﹔配合河長辦發揮協調督導職能,在全區13條河流、水庫中推動“一河長一檢察長”模式落地落實,每段河流水庫由對應河長與院班子成員負責聯絡,並配備責任聯系單位,實現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有效銜接,形成府檢保護合力。強化雙邊協作,提高治水效果,雙方定期互相通報河長制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治重難點、涉河湖案件辦理情況,並隨時通報協作事項進展情況和工作建議,實現信息共享。
以公益訴訟檢察為抓手,傾盡全力守護河湖安全
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雨湖區檢察院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河湖治理突出問題,通過聯合開展巡河、定期聯席會議、實地調研河湖生態環境,及時掌握河湖基本情況並發現相關問題,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河湖清理專項整治活動。深化特邀檢察官助理工作,聘用多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領域的業務專家,為線索研判分析和制定檢察建議督促事項提供專業意見。
通過聯席會議,及時為河長辦和成員單位提供法律咨詢與指導,寓監督於支持之中,通過重大案件會商機制和案件調查辦理協作機制,指導辦理涉水刑事案件並積極辦理各類涉水公益訴訟案件。其中,辦理湘江、漣水河流域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共計7件。定期開展河道“四清”工作,協同區水利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開展黑臭水體整治行動、生豬養殖場退養及水污染環境整治等工作,辦理各類涉水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0件,有力保護了當地的水生態環境。
以訴前程序為重心,助力修復水生態環境
“處罰打擊只是一種手段,守住一江綠水才是最終目的”。雨湖區檢察院於法律監督工作中深化“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的生態檢察工作機制,並持續探索替代性修復方式以及建立認罪認罰從寬和生態修復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支持行政機關啟動生態損害賠償磋商機制及提起生態損害賠償公益訴訟,讓違法者承擔責任,督促違法行為人向湘江增殖放流各類魚苗價值達10萬元。召開河道治理公益訴訟聽証會,探討河道污染防治解決方案,現場宣告並送達檢察建議,督促有關執法機關及時整改。在辦理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類案的過程中,該院發現農業部門存在一些日常管理監督漏洞。
該院隨即對近三年非法捕撈案件的執法狀況進行研究分析。經綜合調查、研判后,雨湖區檢察院圍繞如何有效減少和防范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如何更好從源頭治理好非法捕撈亂象、更好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向農業部門發出一份內容詳實的檢察建議書,從源頭堵塞了漏洞,為維護好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提供檢察智慧,彰顯檢察擔當。
以立體化宣傳為手段,營造愛河護江的良好氛圍
該院全面加強“內外”和“線上+線下”宣傳,利用“兩微一端”深入宣傳“河長+檢察長”協作工作機制成效、曝光涉河突出問題,發揮好正面傳播反面警示作用﹔充分發揮湖南省第一輛公益訴訟流動檢察車的作用,走街串巷、深入村社區,在田間地頭、河岸灘涂開展公益訴訟普法,累計發放宣傳資料12000多份,覆蓋人群5000余人﹔配合河長辦根據每條河道制定個性治理方案,制作公示牌進行公示,提供聯絡電話接受群眾督促,引導更多的人參與到“河長+檢察長”管理中來,在全區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圍。
“為加大轄區河湖生態保護力度,確保雨湖這一江碧水,我們著力探索檢察治水的雨湖樣板,以公益訴訟守護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扮靚了千年雨湖這塊土地。”雨湖區檢察院檢察長楊瑩潔表示。
近年來,雨湖區檢察院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確保“河長+檢察長”機制落地見效,一批難度較大、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水流域“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為破解雨湖生態治理難題貢獻了“檢察智慧”。(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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